亚心网讯(记者张云梅)2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明年我区将以贫困家庭、南疆四地州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继续选派4000名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主要面向企业、基层事业单位就业。
据了解,培养对象为2010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县市、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上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培养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培养采取疆外与疆内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我区共为181家企事业单位选拔4158名高校毕业生,其中,少数民族2000多人,到企业就业1840人。“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达到175家、1089人,企业就业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对招聘的岗位,我区将开发一批,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公布一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培养期间计算工龄,给予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后,对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