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马蓓)明年,自治区将组织4000名2010年以来未就业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目前,已经开始对企业进行摸底,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7年的培养对象为2010年以来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疆籍毕业生4000名,培养后主要面向企业、基层事业单位就业。
培养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培训内容和岗位需求,适当调整。培养采用疆外与疆内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养工作所需费用由自治区、对口援疆省市及地州市共同承担。自治区承担培养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交通费、疆内培养高校毕业生的住宿费、伙食费。
援疆省市承担疆内、疆外培养高校毕业生的培训费、见习实习费、考察费、疆外培养高校毕业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高校毕业生培养期间的生活补助,随队人员的生活补贴、交通费,由各地州市承担。
据介绍,为做好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进一步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目前各地已经开始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