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唐娜)发生矛盾纠纷,很多人会想到去法院打官司。实际上打官司并非唯一选择。2018年,昌吉市人民法院与昌吉市司法局联手为处在矛盾纠纷中的当事人提供了“第二选择”,即市司法局在法院派驻3个诉前调解室,随后,又设立1个保险行业协会诉前调解室,先后成立4个诉前调解室,通过调解室减少讼累。
昌吉市人民法院聘请10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人才作为特邀调解员,专职“驻院”调解。即通过专业调解员出面调解,形成了一份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通常情况下,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在资源整合、平台搭建、运行机制等方面不断谋新创新,让更多纠纷止步于诉前,这是昌吉市人民法院推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呈现纠纷类型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趋势,不仅地方各级法院“诉讼爆炸”,而且衍生诸多社会治理难题。为推动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构建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非诉讼纠纷化解格局,昌吉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通过整合人民调解等职能,设立驻法院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延伸矛盾纠纷化解触角,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积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源头。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体现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自治、法治、德治相得益彰的治理思路。把非诉纠纷化解方式作为定分止争的制度性设计,有利于社会风险释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度,昌吉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收案1346件,结案1316件。2019年1月1日至6月25日,诉前调解案件收案428件,调解成功328件,调解不成功45件。2018年9月20日至今,调处保险纠纷并进行司法确认18件,调处案件均赔付完毕,赔付金额合计114.047万元,人民调解员马彤辉、朱平2018年诉前调解案件分别为536件、524件。
昌吉市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昌吉市政府出台《昌吉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管理办法》,该办法以纠纷难易程度将案件分为简易纠纷、一般矛盾纠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重特大矛盾纠纷四个等级,每个案件,分别按80到2000元不等,向人民调解员发放补贴,由昌吉市财政拨专项资金,司法局负责管理,专款专用。诉前调解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有2名人民陪审员、1名法院退休干部、1名保险协会工作人员,根据诉前调解中心处理的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以及人民调解员特点,分别打造了“家和万事兴”、“以和为贵”“诚信为本”、“涉保险纠纷”等四个主题的诉前调解室,将传统文化理念以直观的形式表现出来,营造富有“人情味”的温暖的人文调解氛围,千方百计减少当事人诉累。
“诉前调解”成为解决群众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今后,昌吉市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完善诉前多元调解机制,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推向深入。
(供稿:昌吉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