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李曾文超)昌吉市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整治“四风四气”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四定”措施见实效。
一是定减负计划。严格对照中央、区、州、市党委基层减负具体措施自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昌吉市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措施(9条)》及《减负计划》,规定了本单位今年办文办会数量等工作措施,确保减负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定发文数量。全年下发红头文件数量控制在68份以内,同比缩减50%。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同一事项或同一内容,一年内原则上只发1次文件,相同或相似内容统筹发文,实现定数量、高质量发文。
三是定会议数量。全年组织召开会议数量控制在59场次以内,同比缩减50%。办会“减+并”,不需要开的会议取消,内容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提前拟定会议预案,工作安排统一部署,工作要求统一落实,提高会议效果和工作效率。
四是定督查次数。全年组织开展综合性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2次,同比缩减90%。强化帮带指导代替督导检查,采取深入实地查看、暗访摸底、随机抽测、现场了解掌握、个别走访谈话等方式,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现场反馈、跟踪指导、督促提升,促进基层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不给基层加压力、添负担。
(供稿:昌吉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