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梁百川 热娜·热哈提) 2017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第11周年的日子;2015年8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今年6月1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实施第9周年的日子。对此,新疆阿勒泰地区史志办结合开展的“学转促”专项活动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史志系统要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学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拓宽形式,反复学习原文。4月下旬,阿勒泰地区史志系统组织全体史志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纲要》《办法》的全部条文,吃透《条例》《纲要》《办法》的精神实质,并灵活运用于指导工作实践。同时,还要求地区、各县(市)史志办召开答辩会、开展座谈会,举行《条例》《纲要》《办法》基本知识测试活动等,唱响依法修志主旋律。
打印上墙,确保入眼入脑。阿勒泰地区史志系统一改以往那种把《条例》《纲要》《办法》装入档案盒,存入档案柜的陈旧习惯,而是把《条例》《纲要》《办法》。取出档案柜、拿出档案盒,将全文打印上墙,便于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掌握全部内容。切实做到天天看、经常学、日日用。
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5月中旬,地区史志系统将悬挂宣传标语200条、制作宣传专栏橱窗10个、举行1次板报展评、印发宣传单8 000张、开展1次《条例》《纲要》《办法》知识竞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纲要》《办法》新高潮。
通过地方报刊荧屏宣传。一方面,通过当地电视屏幕、本单位的电子屏幕以滚动字幕的形式宣传《条例》《纲要》《办法》。的内容;另一方面,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不同渠道加大对《条例》《纲要》《办法》的宣传力度。再一方面,利用简报的形式宣传《条例》《纲要》《办法》。
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阿勒泰地区史志系统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条例》《纲要》《办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下载,与《条例》《纲要》《办法》一并装订成册,发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便于学习掌握《条例》《纲要》《办法》的内容。
通过地方志书籍平台宣传。地区史志系统将《条例》《纲要》《办法》的内容编排在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情书籍的重要位置,让《条例》《纲要》《办法》的内容通过地方志书籍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确保宣传层面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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