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朝阳街道召开“去极端化”条例宣传暨发声亮剑工作再部署动员会
新疆民生网讯 “去极端化工作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工作,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严格执行,全面实施,有效遏制极端思想渗透,真正让基础群众远离极端思想侵害。”这是库尔勒市朝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卫疆在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会议上的讲话。
4月10日,库尔市朝阳街道召开学习宣传“去极端化”条例暨发声亮剑工作再部署动员会,动员全体干部、街道居民代表向极端化宣战,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曾万芸同志到会指导,并指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些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条例》是对基层去极端化工作经验的提炼、归纳,对从根源上预防极端活动的发生、加强去极端化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做出了具体规定,为提高去极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街道民宗办库尔班江·买合木提同志学习后深有感触说:“作为一名少数民族社区干部,我要带头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定,品质上优秀,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凡是《条例》要求的坚决执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坚决不做,我们朝阳街道工作人员要高招居民勇于发生亮剑,全力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思想的侵袭,为辖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社区居民代表玉素甫江·克热西说:“通过今天的学习,让我真正了解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有了这些知识,我们也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我们就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没有与去极端化无关的部门、无关的人,我会细致的家人讲解,积极地向邻居宣传,向极端化宣战”。
朝阳街社区党支部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组织辖区党员积极学习《条例》,并就“如何开展好街道去极端化”展开热烈讨论。各族群众纷纷表示,坚持维护民族团结,不说破坏民族团结的话,不做违反民族团结的事,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通过学全文,说感受、谈心得、表决心、开座谈等形式。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原理极端化,《条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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