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率低,发展循环经济是必然趋势。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对于实现垃圾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都具有重要意义,垃圾分类处理应加速推进。”8日,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建议。
事实上,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从目前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实践来看,实际的运行效果并不理想。
潘晓燕认为,目前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中关于垃圾分类方面的规定,明确和细化垃圾分类参与各方的责任,增强法律法规的前瞻性和完备性,同时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并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知识。
“应改革垃圾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将分类收集与垃圾排放计量收费结合起来,利用市场机制来激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规范废品回收行业,鼓励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强生活垃圾后续收运处理配套设施的建设。”潘晓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