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张子元 )近年来,阜康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总要求,坚持以“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为重点,全力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了“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2016年,阜康市在昌吉州率先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实名管理制度,31家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8个建筑工地安装了实名制打卡考勤机,办理农民工工资IC卡2650张,银行代发工资3375万元,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未发生一起拖欠工资信访案件。
由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成效明显,阜康市被确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县市。获此殊荣后,阜康市人社局全局上下欢欣鼓舞,一致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争取能够使阜康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再现新亮点、再出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