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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春”年不适合结婚?专家回答:子虚乌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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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首席记者于江艳)据新华社报道,2月3日将迎来立春,农历鸡年里包含有两个“立春日”。作为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立春的时间一般都在公历年2月4日前后,农历鸡年为何会有两个立春日呢?天文专家解释说,这是因为要协调农历年和阳历年之间的时间,每隔两三年就会在农历年中安排一个闰月。农历丁酉年(鸡年)中恰好被安排了一个闰六月,这使得这个农历年的时间比较长,从今年1月28日开始,直到2018年的2月15日结束。因而农历鸡年就包含了两个立春日,即鸡年的正月初七立春(2017年2月3日)和同年腊月十九再次立春(2018年2月4日)。

“双春兼闰月,结婚好时年。”在我国的好些地方,有“双春年利婚姻”说法,认为逢双春年结婚不仅有利于夫妻双方感情恩爱美满,逢双春年出生的孩子也幸福;不过,也有一些地区则认为“双春”年有“二度春”的含义,意味着有婚姻不顺或恐离散的寓意,所以认为“双春年”不适合结婚。

那么“双春年”到底适不适合结婚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乌鲁木齐婚礼庆典行业协会会长戚斌,“这些话都是没有道理的,子虚乌有的事。几乎每隔几年都会出现双春年,年轻人的婚礼庆典照样在举行,而且从以往出现的双春年份看,结婚的新人对数并没出现异常波动”。天文教育专家、天津市天文学会理事赵之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农历年中有两个立春日的现象也被称为“一年两头春”,相对于“一年两头春”,还有“无春年”(没有立春之日)和“单春年”(只有一个立春之日)。“这3种情况都是正常的历法现象,不可能影响到婚姻的幸福和长久。因此,公众千万不要迷信‘不宜嫁娶’这种荒唐说法”。

据戚斌介绍,新疆的年轻人结婚喜欢挑选节假日,一般选择节假日中农历双数日子,至于民间所说的“双春年”、“无春年”等对新疆年轻人结婚没有影响。

据悉,新疆人结婚高峰期一般在夏季和秋季,每年从5月1日到10月1日期间,举行婚礼庆典的新人比较多,而一年中结婚最淡季则是春节过后到5月1日前夕这段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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