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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人民法院 “三措施”保障群众知情权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民生网叶城讯(通讯员 黄国栋)近年来,叶城县人民法院以程序公开为切入点,推行立案、庭前准备、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向当事人公开,将诉讼基本程序、有关工作制度等张贴上墙,让其详细知晓参与诉讼活动的程序,充分满足其知情权。
      完善便民服务。结合“文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大力推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印制诉讼指南、信访当事人来访须知等资料,供当事人免费阅取;在立案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将各类案件基本信息给予公开;设立案件审判、执行流程图,将案件流程信息直观的方式告知当事人;为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咨询电话,切实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司法活动。
      实现审执公开。以“接受监督,赢得信任”为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的主题, 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公开化,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执行程序中实行“四告知”制度,即告知当事人进入执行程序后的权利和义务,告知执行不能的风险承担,告知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告知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工作安排等信息及时公布,使群众愿意监督、能够监督、敢于监督成为常态。
      健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健全社会监督渠道,设立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投诉举报箱和意见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社会矛盾突出,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会、妇联等组织参与旁听。庭审后组织座谈,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合议时,参考来自社会各方面意见,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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