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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申请停暖后需缴一半暖气费 热企:因公共区域的采暖仍在使用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记者许倩)因往年家中暖气不热,乌市都市花园小区的住户袁女士今年就自己改了壁挂炉取暖。但申请停暖后,供热企业告诉她还是要缴一半暖气费,这让袁女士有点纳闷。

    对此,负责供热的热企解释,虽然用户可以申请停暖,但是楼道等公共区域的采暖还在使用。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即使申请停暖了,用户仍需缴纳一半的采暖费。

    10月24日,记者来到都市花园。袁女士家在1号楼1单元,“我们2012年入住,冬天家里温度一直不高,就是在19℃-20℃之间来回浮动。供热站跟我家直线距离不到500米,却一直没有解决供热问题。孩子还小,又因感冒得过肺炎,今年夏天我们不得不花1万多元改了壁挂炉。”袁女士说。

    改造时,袁女士先与负责供热的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今冬供暖前也按程序申请了停暖,但是热企仍要求袁女士缴纳一半供热费用。

    “现在天还不算冷,每天家里大概需要10方天然气,到深冬估计得20方,也就是近30元钱。再加上一半的采暖费,开销多了很多,我觉得这样不太合理。”袁女士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赵青介绍说,袁女士的房屋不像自建房或者别墅那样采暖相对独立,属于集中取暖,虽然申请停暖了,但是楼道等公共区域的采暖是无法避免的。因此,按照相关条例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即使申请停暖了,用户仍需缴纳一半的采暖费。

    根据2013年9月正式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整个供热期用热,但应在供热期开始前30日向供热企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停止用热的用热户,应当向供热企业缴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的收取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而记者了解到,针对袁女士家这种情况,用户需缴纳一半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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