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宋建华)8月3日,天山区政府组织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七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涉嫌用工业烧碱(氢氧化钠)浸泡牛羊肚的赛马场路加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依法取缔了该场所,并没收牛羊肚原料及成品2300余公斤。
当日上午,当检查组来到赛马场路东二巷的加工场所时,6名工作人员正忙着加工牛羊肚。加工场所共500余平方米,一二楼为员工宿舍,地下负一层约100平方米为加工场所。
该加工场所注册单位为天山区赛马场路晨光羊肚子销售店,其负责人介绍,他们的生产原料先进行清洗初加工,经过水煮后再进行泡发,泡发后再进行冷冻销售。
经检查,该加工场所存在着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人员健康证不全,现场无任何卫生和消毒措施,无任何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等问题。现场并未发现媒体报道的泡发使用的工业烧碱。
据了解,烧碱学名氢氧化钠,其质量规格有工业级和食用级。按照相关规定,工业烧碱严禁用于食品添加剂,但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并未列入禁用之列。
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检查组取缔了该加工场所,没收违法生产的牛羊肚原料及成品2300余公斤。目前,检查组正调查该加工场所牛羊肚的来源和销售流向。
天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龙说,下一步,天山区将开展全区小作坊整治行动,对辖区所有小作坊进行逐一摸排整治,也欢迎市民及时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