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排队取号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取号,凡申请人姓名与预约号姓名不一致者,不予办理。”8月23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门口看到这则通知。
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综合科工作人员介绍,这一通知是为了杜绝“黄牛”排队取号后再卖号,实施三个月来,“黄牛”卖号情况基本杜绝,警方对发现的四名“号虫”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治安拘留处理。
据了解,根据目前办理业务的实际情况,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推行的是分时间段发号:8时30分;12时;16时,需要办理出入境业务的市民,可按照上述三个时间段,根据自己的时间去排队取号。
“我们原来计划是随来随取号的,但是在工作中发现,有些市民由于手续不全或应该在分局办理的业务来到市局办理等原因,造成号的大量作废,所以推行分时间段发号,对手续不全的,提前告知所要准备材料,避免再跑冤枉路。”工作人员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