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 郭玲)今年,新疆将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乌鲁木齐市、和田市、哈密市等地,将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
5月20日,自治区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今年价格改革6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政府定价制度,稳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加快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合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推进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稳妥疏导突出价格矛盾。
与居民生活最密切的水、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年将有新进展。
自治区发改委医价处负责人介绍,推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气户表的改造,才能确保自治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意见公布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
乌鲁木齐市、和田市、哈密市等地,要在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施。
□小贴士
2014 年底,乌鲁木齐决定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分为三档,采用按户定量的方式,以每个家庭3 口人、人均月用水量3 立方米作为定量基数(基本水量),级差为1∶1.5∶2。即:第一档水量为基本水量,其价格按照定价执行;第二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2 倍,其价格按照规定价格的1.5 倍执行;第三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3 倍,其价格按照规定价格的2 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