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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乌市中考取消计划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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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沈祖啸)2016年乌鲁木齐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议今日(5月19日)召开。与以往相比,今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政策有较大变化:中考取消计划外招生,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和本市户籍考生填报志愿待遇一致。

乌市中考时间为6月24日、25日、26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旧实行平行志愿,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三个批次依次录取 。

据了解,今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报名人数为2.8万余人,普高招生1.6万名左右。

取消计划外招生 班额定为56人

今年起,乌鲁木齐市取消全市各级各类国办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计划,同时取消计划外招生志愿。招生班额为56人。

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双语班毕业生到汉语系高中学校就读,并在高中招生录取时给予政策照顾,同时保证提高民考汉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的录取率。为促进乌市民 办教育的发展,对民办学校在招生和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照顾,鼓励初中毕业生自愿报考民办学校。

乌市教育局要求,未经正式录取,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录取编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发放所 在学校的高中毕业证。

增设民办高中批次 志愿增为三个批次

今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报考仍然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志愿。不过,今年志愿批次增加了第三批次的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同 时,非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在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前提下,填报志愿和本市户口考生待遇一致。

2016年3月31日之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乌市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非本市户口的三应(历)届毕业生, 均可以自愿填报三个批次十个志愿。

第一批次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十九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 其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决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第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其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决 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共两个平行志愿。考生和家长应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认真考虑是否填报,一旦填报并 根据志愿和成绩录取后,必须到民办学校就读。

非乌市常住户口,在乌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八个志愿。其中,第一批次 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十九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其中一个平行志 愿可以填报任意一所一批次学校,另一个平行志愿只能在乌市高级中学、新疆实验中学、乌市二十中、乌市二十三中、乌市一零一中学五所一 批次学校中选择一所。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第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其先后顺 序由考生及家长决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第三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共两个平行志愿。考生和家 长应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认真考虑是否填报,一旦填报并根据志愿和成绩录取后,必须到民办学校就读。

乌市教育局要求,学生填报志愿时,第一批次、第三批次填报的志愿可以为空。第二批次填报的志愿不能为空。普通高中志愿表应由考 生本人填报,家长签字确认。达到全市国办普通高中录取标准,但国办普通高中志愿均落选的考生,将组织考生网上征集志愿。征集结束后, 开始进行第三批次的录取。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0分。历届考生参加中考后,原始总分减10分参与录取。

部分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享受保推政策

今年,部分非本市户籍考生也可享受保推生政策。

乌市教育局规定,保推生必须具备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具有本市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常住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在乌市 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考生;本学区就近入学或区(县)教育局正常分配入学;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四个 条件。

经乌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的“保推资格生”,可填报三个批次十个志愿外,还可首先填报一个“保推志愿”共十一个志愿,即保推生在其余十个 志愿的基础上,多一个保推生志愿。

“保推生”志愿填报和录取与普通考生同步进行。符合保推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在一批次“保推志愿”享受保推生政策。在正式录取前,通 过保推生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保推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一批次“保推志愿”和录取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保 推生入围考生。保送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被所填报的一批次学校报送;推荐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 加30分与报相应高中学校普通考生同批次按序投档参与推荐志愿的学校录取。

保推生比例维持原有占一批次计划内录取人数的50%,保送生比例为40%,推荐生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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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民考汉考生享受中考录取加50分的政策。回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户籍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军子女,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

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原始成绩加10分。

经录取学校认定,乌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原则上低于2016年国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的70%。

一批次学校

目前,乌鲁木齐市一批次录取学校为:乌市1中、市4中、市高级中学、市8中、市11中、市12中、市实验学校、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 八一中学、乌市19中、市20中、市23中、师大附中、农大附中、兵团二中、乌市41中、市68中、市70中、市101中学。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沈祖啸)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小升初都不得采取考试选拔学生。

      今日(5月19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2016年乌鲁木齐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议获悉,乌鲁木齐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规定正式出台,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的入学依据。

      同时,不准违背初中招生纪律,为选择优秀生而擅自收取定金、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表示,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个人和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自去年起,首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开始实行电脑分班,今年还将继续对起始年级学生实行统一电脑派位,均衡编班。在“阳光编班”时,按照学籍分配,没有学籍的学生将编不进新班,只能回到他们应该所入学的学校编班。这一过程,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也将请学生、家长代表、行风评议员、媒体等进行监督,并接受全社会举报。

      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初中招生是以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有乌鲁木齐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并且同一户籍和地址三年内只能有一名(含符合政策多子女)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乌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

      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地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乌鲁木齐市常住户户籍在2016年6月1日前迁入,按学区分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将按照初中招生学校的学区进行分配录取。

      今年,国办初中学校的计划招生班额为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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