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车辆未审、没带行驶证驾驶证、超员等 遇车辆违规被扣可申请复议
亚心网讯(记者 张梦雨 通讯员 王茜)按照过去《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出现车辆未审验、没带驾驶证、超员等类似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扣车,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后车主才能将车取回,不说拖车费和停车费,就是交警大队、停车场来回跑也要折腾个够呛。
4月22日记者在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扣留机动车的执法规范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后5种情形交警将不允许扣留机动车,即日起您在首府遇到了交警违规扣车的情况可以前往相关部门申请复议。
五种情形交警不得扣车
1、车辆没有审的;
2、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没按照要求放置的;
3、没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4、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能够当场消除违法状态的;
5、发生物损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清楚,适用“快处快赔”条件的。
据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毕立新介绍:“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过去需要扣留机动车再进行调查取证的一些工作,现在民警在现场就可以完成。为此我们以方便市民、服务市民为原则,对于以上这些情形,要求民警在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不再扣留机动车。”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的目的是为了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为此只要现场能够查明机动车、驾驶员的信息,完成取证,当场可以纠正违法、当场处罚的不予扣留机动车。
毕立新告诉记者:“比如没带驾驶证、行驶证,在2004年的时候,可能就必须扣留机动车,然后将驾驶人带回交警大队查询,确认信息后才能放车,但是现在我们路上的执法民警随时都可以通过移动警务平台进行查询,经过查询确定驾驶员确实是有信息在案的,而且是在有效期内,确实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就不需要暂扣机动车了,在现场进行处罚或者批评教育就可以予以放行。再比如车辆逾期未审验,一旦我们扣留机动车,驾驶员就面临没有办法去审车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了,于是我们也现场进行处罚,然后让驾驶员开车离开去审验。”
还有一些比如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没按照要求放置的、非营运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现场就可以进行纠正,比如小轿车允许乘坐5人,但是乘坐了6人,在市区内要求超员的1人下车……这些违法行为现场可以纠正的,交警将进行现场处罚,不允许扣车。
三种情况属于交警保管
以下3种情况,只要当事人当场能够提供替代驾驶人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扣留车辆:
1、酒后驾车的;
2、无证驾车或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超过有效期、准驾不符驾车的;
3、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仍驾车的。
不少市民对于上述3种情况认识有误区。毕立新表示:“对于这3种情形,法律规定是不允许扣留机动车的,但是有时执法交警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酒驾司机一个人开车被查处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他驾驶这辆机动车,此时交警就会承担车辆的保管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遇到以上3种情况,只要驾驶员当场能找到替代驾驶人的,交警部门不会将车辆拖移到停车场。比如酒驾司机被查处后,找没有喝酒的朋友来开车,在现场经过交警检查发现驾驶证合法有效后,就可以当场将车辆开走,而驾驶员则需要继续接受调查处理。
四种情形交警必须扣车
1、使用假牌假证的;
2、套用他人的机动车牌证的;
3、驾驶报废车、拼装车的;
4、发生伤人、亡人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将扣留机动车。违法状态消除或者调查取证完毕的,交警应依法及时发还或处理机动车。
一旦遇到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现场无法进行取证的,仍然需要扣留机动车做进一步的调查。
毕立新介绍:“比如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交警会依法扣留机动车后强制对车辆进行报废,而使用假牌假证或者发生伤亡事故的,交警也需要扣留机动车后进行详细的鉴定和取证。”
扣留机动车后,交警支队也要求各大队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比如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被扣留之后,驾驶员拿着自己车辆相关的合法手续前往交警部门,核实之后也接受了处理,查处的大队就必须尽快将车辆返还给车主。
市民一旦遇到违反以上规定扣车的情况,可以前往各交警大队,要求法制员复议,也可以前往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申请复议。对于市民担心交警部门会“偏心”,毕立新表示:“市民也可以前往当地的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
交警部门特别提示广大驾驶人,申请行政复议只需要带着正规的法律文书,按照法律规定的举证倒置责任,由作出行政行为决定的机关负责取证。也就是说,您只需要拿着当时民警开具的行政措施凭证前往即可,不需要在车辆被查扣的时候拍照、录音、拍摄视频等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