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价收入比连续三年下降
主要得益于城镇居民收入的持续提高
亚心网讯(记者梁勇)4月12日,记者从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了解到,据其对全国包括乌鲁木齐市在内的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的研究数据显示,乌市2015年房价收入比为8.58,排名第13位,低于国内35个大中城市的平均水平。从历年走势来看,乌市房价收入比已连续三年下降。
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可以看出一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还是下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一般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至7属合理区间。
记者查阅发现,2008年之前,乌市房价收入比一直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从2008年开始,房价收入比增长明显,从2008年的6.3涨到了2011年的8.0,直至2012年的9.48。2013年乌市房价收入比下降为9.2,2014年下降为9.0,2015年更是降为8.58。从乌市近年房价走势和城镇居民收入变化来看,房价收入比的持续下降,主要得益于城镇居民收入的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