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转变收费管理工作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6】146号)要求,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定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29日开展注销收费许可证、收费统计、收费公示等相关工作。请各执收单位按规定时间持原收费许可证副本及相关表格到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注销收费许可证、收费统计、收费公示等相关手续。
一、请乌市原持有收费许可证的单位,登录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urumqidrc.gov.cn),进入价格管理目录下的收费管理栏,查看《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转变收费管理工作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所列附表,并下载、打印、填报、盖章。
二、登陆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jsfgl.xjdrc.gov.cn),在网上填报《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并予以提交。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乌市人民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1号楼2楼231、233房间)
联系人:姚勇马阳
电话:4659941 4659942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