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新疆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在乌鲁木齐购房契税超过1%由财政补贴、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微信提现开始收手续费……3月1日起,一大波新规开始正式实施,赶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有关吧!
【在乌鲁木齐购房契税超过1%由财政补贴】
从3月1日至9月30日,居民购买乌鲁木齐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的,交易契税税率超过1%部分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目前,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所属3个办证大厅均已设立专门办事窗口,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就绪,3月5日起即可受理契税补贴业务。
【乌鲁木齐放宽保障房申请者收入标准】
从3月1日起,乌鲁木齐将执行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月收入标准。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由1980元以下(含)调整为2625元以下(含),上调了645元。
【新疆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3月1日起,新疆全面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不再核发及变更《收费许可证》。自治区发改委要求,4月底前,自治区各有关执收单位需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
【新疆少数民族翻译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3月1日起,新疆将放开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少数民族语言(含英、法、德、日、俄等其他语种语言)翻译服务价格,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微信提现收费】
2月15日,微信支付团队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将对超额提现交易收取手续费,转账交易恢复免费,而微信红包、面对面收付款、AA收款等功能不受影响,继续免收手续费。根据新的政策,从3月1日起计算,每位用户(身份证维度)有终身累计1000元免费提现额度,超出1000元部分按银行费率收取手续费,目前费率均为0.1%,每笔最少收0.1元。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亮点1:经常性谩骂、恐吓也视为家庭暴力;
亮点2:规定学校、居民委员会等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暴,应及时报案,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处分;
亮点3:监护人施暴,将被撤销监护资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亮点4: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遇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当在24小时内发出保护令;
亮点5:根据反家暴法,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由此可见,“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同时,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受法律约束。
【《物权法》新司法解释关乎你的房和车】
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物权法司法解释),从3月1日起施行。
●二手车转让没过户,受让方“腰杆更直”
张三已经把机动车交付给了买受人李四,但双方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而张三还欠王五的钱没还。王五能不能说,用这辆车来抵偿张三的债务呢?这时候,王五和李四,谁对这辆机动车拥有“优先所有权”?
根据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且,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上,在一物之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一般而言,物权优先于债权……
一句话概括就是:李四的权利优先于王五的权利,即使车的所有权还没改登记,法律优先保护买方的权利!
●无论咋登记的,离婚判决房产归谁,就归谁
当下,很多人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房产更是大头。如果法院将夫妻共同房产判给其中的一方,但房产证上仍是两人的名字,这房到底归谁?
新《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丈夫或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而是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即使该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想改房产证名字,该先打哪种官司?
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约定共有房屋,但因各种原因申请登记在张三名下。后双方生隙,李四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共有权。这时候,李四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新《司法解释》第一、二条就是对上述实践问题的回应,具体而言,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关系的争议都可纳入民事诉讼。内部关系上,依据真实权利状态确定权利人,而非依据登记确定权利归属。
也就是说,李四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李四提出他出资买房、以及双方关于共有约定的证据,法院应据此认定李四为共有权人。
●只要预告登记了,开发商想“一房两卖”是无效的
在房产交易中,存在有商品房预售制度,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
新《司法解释》的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开发商想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只要买房人预告登记了,开发商私自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是无效的!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实施】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3月10日起实施。规定指出,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受理食品药品投诉60日内须反馈结果】
3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投诉举报制度,消费者可通过热线、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对食品药品相关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办法》还要求,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卖肉菜要有证明】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菜市场的肉、菜将要贴标签,注明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不能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或检验不过关的,将不能入场销售。
稿件由天山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