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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保障房门槛再放宽
作者:网络转载



乌鲁木齐市保障房门槛再放宽

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提高到2625元以下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曹华)乌鲁木齐市民申请保障房的标准又降低了。

2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016年度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由1980元以下(含)调整为2625元以下(含),新标准3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根据乌鲁木齐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为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经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收入标准调整如下:2016年度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由1980元以下(含)调整为2625元以下(含)。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即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上述标准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这是时隔3个月后,乌鲁木齐市再次放宽保障房申请门槛,2015年11月,乌市将申请保障房标准从2014年人均月收入1730元以下调整到1980元以下。此次保障房标准的再度调整,意味着将有更多市民可以申请保障住房,例如之前一个三口之家,月收入5940元(1980×3)以下才能申请保障房,按照新标准,7875元(2625×3)以下就能申请了。

另外,此次标准的放宽幅度较上一次调整有所扩大,此次从1980元调整到2625元,而上一次从1730元调整到1980元。

据了解,2015年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500元,增长了17.1%。

数据显示,2015年乌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适用对象为乌市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进城落户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统一平台申请审核、统一摇号分配管理、统一市场租金定价,根据家庭收入、房屋位置、投资渠道及户籍等条件分类核定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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