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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布去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2月28日,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去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交通工具投诉排第一,小商品首次成为投诉热点。

当日,在2017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去年的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分别为交通工具、通讯产品、服装和鞋帽、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电信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小商品、托运服务及装修建材。

数据显示,去年,全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投诉50764件,办理50102件,办结率98.7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28.03万元。

其中,交通工具共受理5396件,占总投诉量的11.55%,主要反映汽车零配件质量问题、押金定金不退还、订购的产品与实际不一致等。

小商品共受理2236件,占投诉量的4.78%,主要反映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拒绝履行“三包”义务,购买商品拒绝提供购货凭证等。

今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主题是“消费和谐、促进稳定”。

自治区消费维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江·阿不拉介绍,今年的消费主题体现了“3·15”纪念活动紧紧围绕新疆发展总目标、聚焦总目标的目的。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抓手,强化消费维权促进和谐稳定和新消费新理念的宣传引导。

当日,自治区发改委通报了去年在全疆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去年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

今年“3·15”期间,自治区将开展“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针对假冒伪劣、强制交易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城市街区、市场商超等地开展消费课堂、专题讲座和现场活动等。

新闻链接

自治区公布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11名老人泰国游被迫加1980元自费项目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红梅)11名老人参加泰国游期间,被导游强行要求增加1980元自费项目的费用,幸亏最终经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调解,老人们挽回了损失。

28日,在自治区消费维权领导小组公布的去年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乌鲁木齐11名老人的遭遇就是其中一起。

去年,老人们参加乌鲁木齐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泰国七日游,每人交纳了2480元团费,在游览到第三天,领队林某与泰国导游拿出一份自费项目表,让他们在原先约定自费1000元的基础上再加1980元自费项目。

当时,老人们表示不想参加自费项目,但领队和导游称,若不交就会取消行程,老人们只好每人补交了1980元自费款。

回国后,老人们将此事向自治区旅游局投诉,该局旅游执法总队责令旅行社向游客赔礼道歉,并退还了每名老人1980元。

28日,在公布的十大案例中,还涉及物业公司违规收费、托运部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无证生产假药、组织传销活动、滑雪场娱乐服务合同纠纷、房产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供热公司滥收费、公共汽车公司强制交易、农用滴灌带集体投诉。

新疆将开通互联网投诉平台

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今年,新疆将开通互联网投诉平台,专门协助本地消费者解决网购纠纷。网购正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仅去年“双十一”,新疆人在天猫的交易额就超过 11亿元,但消费者网购出现问题后,维权也难免存在问题。

自治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古力巴哈尔·艾合麦提江介绍,新疆消费者网购的店家大都在内地,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在自己与店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新疆的工商部门会协调其向店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而随着本土电商平台和微商的增多,将开通新疆工商12315微信和互联网投诉平台,让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

据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将 2017 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 定 为“ 网 络 诚 信、消 费 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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