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初二、初三上班可拿三倍工资
7天最少拿到878元加班费
亚心网讯(记者马蓓)春节长假即将到来,如果劳动者选择坚守岗位,加班工资该怎么算?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部门了解到,在初一、初二、初三当天加班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通知,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其中,1月28日(初一)至30日(初三)为春节法定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其中,1月27日(除夕)、1月31日(初四)至2月2日(初六)4天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部门了解到,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按乌市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124元(不含“三险一金”)计算,劳动者在初一、初二、初三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155元。如果春节7天都加班,单位又没安排补休的,应最少拿到878元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