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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开始分红
作者:网络转载


乌鲁木齐市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开始分红

1.92亿元将分摊到68.96万户业主账户中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曹华)从12月22日起,乌鲁木齐市部分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会陆续收到2016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红的短信,通过短信可以一目了然地知晓自己缴纳的维修资金结余和增值收益情况。

记者22日从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维修资金监管办获悉,全市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68.96万户业主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红工作已经开始。2016年度维修资金增值收益1.92亿元,将分摊到已缴纳维修资金的68.96万户业主的账户中。算下来,每户平均收益278.42元。

 

凡是在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预留过信息的业主会接收到有关维修资金账户信息的短信,业主可从中详细了解个人维修资金账户的收益情况。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又称房屋的“养老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乌市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红主要采取活期和定期两种方式。

按照《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当年缴存或者使用的业主分户账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未发生变动的业主分户账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维修资金监管办对各时段的增量资金和分时段到期的存量专项维修资金展开组合存款,合理运作资金,以充分保证业主权益。

经统计测算,2016年参与活期结息的业主11.38万户,分红资金219.6万元;参与综合收益分配的业主57.59万户,分红资金18992.31万元,比上年增长23%;2016年综合收益分配率3.73%,比上年增长5%。

据了解,维修资金的分红不能被取走,而是留在业主账户中,继续用于业主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还可以实现保值增值。

记者还了解到,2013年度维修资金存款综合收益率为2.55%,2014年度提高到3.44%。自2013年起,增值收益分配率连续4年远高于银行一年期利率,增值收益每年按时分配到业主维修资金账户中,最大化地为业主维修资金保值、增值。

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维修资金监管办提醒广大业主,如果信息有变化别忘了办理变更业务。

若所购房屋发生信息变更(如姓名、房屋地址、电话更改等),可以这样办:

1、到窗口办理

请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票据原件到业务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目前,乌鲁木齐维修资金业务窗口有3处:米东区三道坝南路336号米东区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旁)、西虹东路399号乌鲁木齐银行南湖路支行大厅内(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楼);南湖东路173号乌鲁木齐银行民升支行大厅内(阳光绿岛酒店旁)。

2、上网改电话

登录维修资金监管办官网(www.wswxzj.gov.cn),输入缴存凭证中的业主账号后,可自行更改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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