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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取消两项住房公积金政策
作者:新疆民生网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 (首席记者曹华)6月6日,新疆晨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从6月2日起,取消两项住房公积金政策。

被取消的政策为:1、“缴存职工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学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2,“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两项取消政策将从6月2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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