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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月1日起实行无人机实名登记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日报讯(记者马伊宁 王建刚摄影报道)记者从5月25日民航新疆管理局召开的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政策宣传贯彻会上获悉:6月1日起无人机要实行实名登记了,如未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于2017年5月16日正式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实名登记。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本《规定》所指的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新疆现有3家生产制造无人机本地企业、10家以上购买并使用无人机的企业,使用领域包括农业、婚庆、航拍、娱乐等。目前,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暂未发生无人机“黑飞”影响飞行的事件。

据民航新疆空管局运管中心副主任刘缨介绍,目前民航雷达不具备发现无人机的能力,如果无人机侵入机场净空区,雷达是很难发现的,只能靠肉眼去观察,这就造成了飞行安全隐患。

西域疆途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至宇说:“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为每条跑道两段20公里、两侧10公里范围,我们已经在无人机的航线程序中规定了这个净空区为禁飞区,无人机飞进禁飞区飞机会自动降落,不会再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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