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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再迎惠民政策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沈烨  侯淼)为进一步完善阿克苏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原国有身份人员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权益,阿克苏市社保局从2016年5月积极按照新人社发【2015】113号文件,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缩短缴费年限。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1、原国有企业固定职工;2、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3、领取一次性复原费的原军队干部;4、退役士兵;5、1986年10月1日以后被招用的大集体企业职工;6、自动离职和被除名的原国有单位职工,在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最低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3、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方可享受统筹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截止本月阿克苏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已为49名退休人员打印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31名参保缴费人员通过审批开始享受免交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供稿:新疆阿克苏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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