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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新疆力争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记者梁勇)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体系……今年底前,我区将力争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

6日上午,自治区召开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7年全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步之年,各地州市应当依据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加快专业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加强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县市要积极稳妥推进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执法等城市管理机构整合和职能划转工作。

记者获悉,为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自治区住建厅正联合相关部门加快制定《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例》。

会议要求,各地务必要在2017年底前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并纳入政府机构序列,力争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同时,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执法服装和标志标识资金保障,在2017年底前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统一。

来自自治区住建厅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区已有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29个城市成立了政府直属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会议强调,各地要在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经费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公安保障、城市管理执法与司法衔接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同时明确,各地要探索城市管理新方式,积极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自治区住建厅已印发《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计划》,计划用1年时间,重点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纪律作风、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为新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会议最后强调,要把落实试点先行作为顺利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作为自治区试点先行的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喀什市,要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执法模式;其他地州市也要确定好本级试点城市,争取在不同的方面取得成功经验。各地要结合《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自行确定1-2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4月20日前制定试点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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