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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实施方案发布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贾梦妍)乌鲁木齐近日出台了《乌鲁木齐市2017年“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实施方案》,年内,乌鲁木齐“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将达到80%;孤儿集中收养率达到100%。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上提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力争到2020年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孤儿实现集中收养,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结合首府实际,乌鲁木齐出台了《乌鲁木齐市2017年“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实施方案》。

数据显示,乌鲁木齐现有公办福利机构8所。其中,市级儿童福利机构1所;农村敬老院7所(县级1所,乡镇5所,公建民营1所)。床位886张,其中“五保”老人供养机构床位386张、儿童福利机构床位500张。全市现有“五保”老人483人,集中供养100人,分散供养383人,集中供养率21%,空置床位286张,床位空置率为74%;现有孤儿348人,集中收养孤儿250人,分散收养98人,集中收养率72%,空置床位152张,床位空置率30.4%。

目前,乌鲁木齐“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主要存在机构床位多、集中供养率偏低,部分区(县)供养标准未能适时调整等问题。

“我们将积极动员引导‘五保’老人和孤儿入住供(收)养机构,按照《方案》要求,确保今年年底,现有各类供(收)养机构空置床位利用率达到100%,实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386人,集中供养率达80%;孤儿集中收养348人,集中收养率达到100%。”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乌鲁木齐还将加快推进现有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和设施达标,重点加强农村敬老院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项目建设。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扩)建和设施改造、维修。

2017年全面完成现有8所公办福利机构的改造提升任务,确保改造后的机构达到或超过自治区要求的供(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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