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
乌市这些区域只能建市政民生项目
亚心网讯(记者任春香)今后,乌鲁木齐市的中心城区划分出禁止建设区,除了食品制造、城市道路、房地产开发、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等允许建设的市政、民生项目外,不再审批新建扩建项目。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禁止建设区区域内实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政策。
据了解,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提高乌鲁木齐市项目审批的环境管理要求。
办法规定,乌鲁木齐市辖区共划分为4个区域,分别为禁止建设区、严格限制区、一般控制区和工业区,每个区根据污染防治控制要求,制定相应的产业准入清单。
其中,禁止建设区共有3个区域,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南至规划东二环、北至喀什路、西至西过境路、东至大湾路—水磨沟路—东外环—会展大道;米东区范围北至府前路、南至胜利路、东至米东大道、西至振兴路;经开区(头屯河区)范围西至乌奎高速公路、东至卫星路、南至新医路西延、北至高铁线。
区域内除与市政、民生有关的建设项目外,不再审批新建、扩建项目。办法同时列出允许建设项目为轻工、城市交通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4大项目类别的21类项目,包括食品制造(手工制作);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市政管网工程;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仅限集中供热的燃气锅炉房);生活垃圾转运站;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含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等);疗养院、福利院、养老院;批发、零售市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公园;一般社区服务等。
严格限制区北至高新区(新市区)北界、南至天山区南界、东至东二环、西至八钢—雅玛里克山—天山区南界。区域内不再审批砖厂、砂场、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等大气污染严重且产业相对饱和的项目。区域内允许建设包括医药等6大项目类别的33类项目。
一般控制区为乌市区域内除工业区、禁止建设区和严格限制区以外的区域,区域内允许建设包括水利、煤炭、石化化工、电力等15大类的79类项目。
入驻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本市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