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法规 >>乌鲁木齐市市区电梯事故须半小时内赶到现场
乌鲁木齐市市区电梯事故须半小时内赶到现场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 (首席记者于江艳)今年下半年,乌市市区若出现电梯事故,电梯救援人员必须半小时内赶到,否则电梯救援人员所在的维保单位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昨日,2017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我区将推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通过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今后电梯救援事故将得到快速解决。

 目前,昌吉州已率先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该平台设三级应急救援体系,第一级救援单位为电梯指定维保单位,第二级救援单位为所在电梯周边维保单位,第三级救援单位为公安和消防。

 “当电梯出现事故后,这部电梯的维保单位救援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若所在电梯维保单位未出现场,将联系周边维保单位,若也无法到场,最后的办法就是联系公安和消防。”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潘文筠解释。

 目前,我区喀什和乌鲁木齐也在组建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据乌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人陶静介绍,乌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预计在今年6月封闭运行,届时老百姓只要扫一扫电梯轿厢里张贴的二维码,就能清楚地了解到这部电梯的维保单位、维保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这部电梯是否按规定在最近15天进行了维保。

 乌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封闭运行后,不仅能快速救援处置电梯事故,同时通过该平台还能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监管,若电梯维保单位救援不及时,或者平时对电梯维保“走过场”等,将被列入黑名单。

 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在2020年前全疆主要地州都要组建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 上一篇:新疆今年学生环保意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 下一篇:7月新规来了!前三条就与你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