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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集体欠薪争议案仲裁部门当天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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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集体欠薪争议案 仲裁部门当天要立案

亚心网讯(记者费璇)近日,自治区人社部门发文,10人以上的集体欠薪争议,劳动仲裁部门要当天立案、尽早结案。

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出台《进一步做好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欠薪案件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服务窗口建设,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投诉案件首问责任制。

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立案调查并责令限期支付,企业逾期仍不支付的,依法责令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并处罚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跨区域犯罪、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要协助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做好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积极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严厉惩处恶意欠薪的责任人员。强化部门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同时,各地要对尚未处理的拖欠工资问题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明确专人负责督办,确保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清理欠薪工作台账要向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要进一步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仲裁的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欠薪争议,要当天立案、尽早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要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可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要继续通过在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点等方式,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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