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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房地产业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将严查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 (记者王媛媛)不发布虚假广告、不散布涨价信息、公布真实房源、不编造房源紧缺信息……25 日,乌鲁木齐首批70 多家开发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记者看到诚信经营承诺书一共有8 条,都是以往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包括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发布虚假广告;不散布涨价信息;真实公布房源、不编造房源紧缺信息;不违反规定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向购房人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会员费等费用;每套房均明码标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不收取价外费用;不附加条件或限定消费者权利、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不一房二卖。

乌鲁木齐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营销策划总监高楠说,此举将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公司会严格遵守承诺书。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姜毅表示,除了这70 多家企业外,还将组织剩余房地产企业12月31 日前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全行业自觉诚信经营,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另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将和乌鲁木齐晚报等媒体合办栏目,通过建立“红黑榜”、投诉台等方式加强行业监管,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查处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群众做好服务。

一方面倡议开发商签订诚信承诺书,一方面乌鲁木齐将重点查处开发商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今年10 月,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2016 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查处的房地产违法案件达93 件,主要集中在非法预售、前期物业未履行招投标手续、不法中介和“黑中介”等方面。通过加大查处力度,目前违规行为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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