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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乌市街头随意发小广告或将被罚5000元
作者:网络转载


   《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草案)首次审议

    街头随意发小广告或将被罚5000元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曹华)乌市将通过立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惩戒,那些随意在街头发小广告的个人很有可能会被罚款200元,组织者或被罚5000元。10月14日,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共23条,对乌市倡导哪些文明行为、禁止哪些不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将面临何种处罚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了条例适用区域、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列举了倡导的11条公共文明行为及禁止的11条不文明行为,并明确了监督执法单位。

    对于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由公安机关、城市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此外,《草案》还对城市普遍存在的乱发小广告不文明行为做了惩戒规定: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的,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对组织乱贴、乱发者处以5000元处罚。

    据了解,乌市2011年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来,城市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市民在公共领域中的文明素质还有待提升,比如普遍发生行人过马路违规,交通出行时“闯红灯”,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现象,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城市创建的进程。为此,乌鲁木齐借鉴其他地方对行为立法经验,加强公共文明行为的规范管理,通过正面引导和惩戒教育结合,将公共文明行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首府践行文明行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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