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首席记者于江艳)惠农资金被挪用,或者被私吞,这样的情况将被整治。
为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加大农业项目监管力度,保障资金安全并发挥长久效益,根据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6〕40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厅制定了《自治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下发。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范围为:2014-2016年度中央中央转移支付和基本建设两大类惠农项目资金,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小麦病虫害防治项目资金、蝗虫治理项目资金;种子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等。
2015-2016年自治区重点民生项目包括:自治区庭院经济发展项目、自治区村级惠民生建设项目、自治区农业供给侧改革结构性调整项目、优质高效农业发展项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等。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自查或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或有群众举报线索的,可延伸检查并追溯到以前年度。
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及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
二.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农业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三.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