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 7月29日上午结束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推动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记者赵志芸报道)
2011年5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计划》;7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到2015年已顺利实施完成。
“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世玉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自治区“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时说,“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5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了“七五”普法规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支持‘七五’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对确保我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加快法治新疆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障自治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立海向常委会作《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时说。
《决议》有七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重点,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健全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