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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失信将被公布3 年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如果企业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纳入了“自治区质量失信企业名单”,将被公布3年。如果在公布期限内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布期限为无限期。

记者12日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上述规定出自市质监局网站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 》)。目前《办法》已开始试行。

公布的信息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生产地址、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日期和处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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