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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沙葱最高可罚5000元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王丽娜 贾梦妍)5日,乌鲁木齐报A06版刊发了《沙葱才露尖尖角,已有市民连根采》一文,6日,记者从乌市草原监理站获悉,维护野生植物资源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采挖沙葱最高可处罚5000元。

昨日(4月6日),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南郊,发现不少市民在采挖沙葱,有的还是专程来的,备有剪刀、手套等工具。

乌市草原监理站(草原防火办)副科长张卫东介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如市民将车辆离路行驶开往草场,行为轻微者将受到批评教育,严重者将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采挖沙葱者,将现场进行没收并开出现金罚单。

据了解,沙葱是生长在沙漠戈壁地带的伴生植物,对防风固沙有着重要作用。而连年采挖,不仅毁坏了荒漠化草场的植被,而且还影响沙葱种子来年的传播。

“处罚不是目的,就是想让大家知道乌市周边的草原生态很脆弱,希望大家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它。”孙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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