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于兮)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获悉,自2015年11月21日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七类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吸毒现场检测工作。
据介绍,这七类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包括:涉毒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嫌疑人;涉黄涉赌违法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违法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劫持、绑架、放火、爆炸、投毒等犯罪嫌疑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违法犯罪嫌疑人;群众举报吸毒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吸毒检测必要的其他人员。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吸毒检测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在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全面开展吸毒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为深入推进乌市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进一步发挥各警种的工作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安机关主动发现吸毒人员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把隐性吸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努力减少因吸毒引发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特制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在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全面开展吸毒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11月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此次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