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任燕陶通讯员余莉)10月23日早勤务期间,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榆树沟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创新大道巡逻时,连续查获两起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记者同时获悉,从11月起,由于刑法修正案(九)的补充,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将纳入危险驾驶罪。
不到五分钟两车齐超载
当天上午8时35分,民警查获张某驾驶的号牌为新A7P3**的小型面包车,该车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两人。民警固定证据后,对驾驶员提出严厉的批评教育,民警依据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记6分罚款200元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人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谁知没过五分钟,又一辆超载面包车进入民警视线。车主陈某驾驶了一辆号牌为新A153**的小型面包车再次被查出超载,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民警依据相关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不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对驾驶人给予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民警结合近期某地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向两名驾驶员及乘客讲明了超员搭载的危害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张某和陈某在经过民警耐心教育后十分后悔,承认了错误,心服口服地接受了民警依法对其的处罚,车上乘客也表示以后绝不会再乘坐超员车辆,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11月起车辆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
而针对车辆超员,法律方面也有了重大改动。今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将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纳入危险驾驶罪。
据昌吉市交警大队榆树沟中队指导员李宝贵介绍,刑法修正案(九)的补充规定,将把车辆超员超载正式纳入危险驾驶罪,处罚力度也将加大。刑法修正案(九)在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一危险驾驶罪作了如下补充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