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5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紧急通知,明确提出组织劳动力内地就业“四不转移、四不输送”原则。
今后组织劳动力内地就业,不是自愿报名的;没有经过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品行不端、有劣迹、有前科的;有严重疾病不宜外出的都将不转移。
选择企业时,效益差、待遇低、工资没有保障的企业;住宿、伙食条件不能满足少数民族群众需要的企业;工作条件差、职业卫生安全不合格的企业;管理不规范、不讲信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将不输送。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