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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政策出台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实习记者唐建勇记者王兴瑞)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近期,自治区教育部门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5月21日,记者对自治区教育厅以及有关方面进行了采访。


《意见》中的关于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政策给了想要创业的大学生一种鼓励。正在读大三的大学学生吴玉峰表示:“以前,大学生如果毕业后创业,失败就意味着失业,现在有了这样的政策,想要创业的大学生就有了保障,即使创业失败,还能够回到大学继续完成课程,总结经验。”


自己正在创业的吴玉峰说:“《意见》中一条指出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这就意味着我目前开小店创业日后可能就能折算成学分了,我认为这是国家重视大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表现。”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等有关部门表示,今年3月以来,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从创新研究、创业训练等项目上,对大学生进行训练。总体思路是鼓励组建学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创新设计、创业条件、编制项目计划、模拟运行、撰写报告等方面的实践,给那些想要创业的学生一个实践的平台。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相关负责人说:“创新创业体现了高校人才培养的一个方面,而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每个学校将根据自身不同特点,拿出具体措施,总的要求是将他们纳入教学和学分管理体系当中,给创新创业营造一个好的环境。同样希望社会能动员力量形成合力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给予支持。”


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处就业与创业中心主任赵枫说:“在高校提倡创业,特别是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最大限度放宽了大学生创业条件上的限制,同时国家、自治区及高校要提供各种配套措施使得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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