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佟向东)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正式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计107项。
这是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推动自治区经济平稳增长而实施的举措。
此次公布涉企收费清单目录,主要有以下特点:约束性强。企业可以只认清单不认人。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目录清单内容详尽。除在新闻媒体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网站上公布清单外,还要求各地、各执收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企业可方便地查询各项收费的详细信息;对收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目录项目发生变动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的政策优惠力度。此次公布的清单,取消5项收费项目(从2015年年初开始执行),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暂停了7项收费项目(从2015年年初开始执行),包括:石油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缓征了两项收费项目(从2015年5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执行),包括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对小微企业减、免、缓征23项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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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4月26日讯记者张雷报道:自今年5月1日起,我区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禁止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乱收费。
近期,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为企业松绑减负,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已形成收费目录。
清理涉企收费是国家应对经济下行,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利好政策。自治区发改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部署,通过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杜绝部分单位和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资源随意向企业“伸手”,为企业自主运营减负清障,促进企业甩开“包袱”谋发展。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以工商、公安、环保、交通、气象等部门涉企的评价、评估、检验、检测、培训和注册等收费为重点,全面梳理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垄断企业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等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截至目前,全区清理收费单位16881个,涉企收费项目142项。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1990年以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形成了《自治区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涉及建设、工商、司法、公安、环保等27个部门58项收费,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禁止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乱收费。
三是调查研究,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对我区口岸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召集财政、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和部分进出口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口岸收费情况和存在问题,清理了我区涉及进出口环节的31项收费项目,拟于5月份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自治区发改委表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以后,将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涉企收费项目,并将对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实时对外公布确定收费项目、法定的收费依据、合理的收费标准和清晰的收费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常态化公布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企业有权拒绝和举报、投诉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将引导双方通过协议或合同确定委托关系,自愿协商,明确服务内容,确定与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