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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为造成救灾物资损失将受罚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记者张冬梅)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民政厅近日出台了《自治区救灾物资管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了救灾物资的品种、采购主体、资金来源、采购办法、物资入库规定、物资发放流程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和占用救灾物资,对因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失或丢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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