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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络转载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报道)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遴选推荐工作。

    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兵团及中央驻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已入选“天山英才工程”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另外,推荐人选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遴选推荐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及自治区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区属主管部门推荐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超过1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推荐、组织确认、单位公示的程序,逐级产生推荐人选,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区属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机构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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