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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将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新机制
作者:网络转载

 

 

 

会议现场。 

    红山网讯(记者 马娴摄影报道)今年,乌鲁木齐将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新机制,制定《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实施细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逐步推行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 

    327日,乌鲁木齐召开了2015年工程建设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马伊磊介绍,今年首府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制度后,用工单位必须为每个农民工建立个人档案,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清单记录当月应发、实发数额,经农民工本人、用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以防年底集中出现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及个别人恶意讨薪行为。如果效果良好,今后将在建筑市场推广。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建筑市场一般是施工单位将工资结算给各班组,然后他们再把工资发到农民工手上。农民工的工资有按天结算的,也有按月结算,还有的是整个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2015年,民生工程项目多,地铁1号线建设,完成地铁2号线前期工作,启动东二环快速路、新医路西延征收和阿勒泰路高架桥、珠江路立交节点改造、城北主干道机场高速互通立交等新建项目,争取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全线通车。 

    副市长樊新和要求,全市建设企业要狠抓建筑工程质量,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把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当日,会议还对26家单位及13名项目负责人因在2014年度存在违法违规、参建方管理不到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其中,有11家建设单位因在房产开发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为其办理开发项目的相关建设手续;有15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两年内不得在乌鲁木齐承包工程项目;有13名项目负责人在承揽的工程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规行为,不得在乌鲁木齐市从事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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