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温丽娜报道)2015年年内,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和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有望出台。另外,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也已启动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疆代表团举行第四次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乃依木·亚森发言时透露了以上信息。
乃依木·亚森说,2015年新疆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加强地方立法,重点制定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去极端化条例等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光接受新疆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给地方立法赋予更多的权利,明确了立法的程序、步骤和权限,对新疆进一步围绕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其中提出的人大主导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等方面的内容,都会在自治区2015年的重点领域立法中得以贯彻。
据董新光介绍,关于实施反恐法意见的制定,前期工作在2014年启动。待国家的反恐法2015年出台后,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紧跟着就会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反恐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就带队到新疆进行调研,在新疆征集到的很多的意见、建议都被采纳。”董新光说。
董新光说,关于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酝酿多年,目前被列入了2015年的立法规划,并将在年内出台。这部地方性法规将对团结稳疆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董新光介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组织专家开始前期立法调研,将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速度。
“一定要提高立法质量,法律出台了就要管用。”董新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