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法规 >>乌市下发通知 严禁中小学校寒假补课
乌市下发通知 严禁中小学校寒假补课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乌鲁木齐市各中小学校将于1月27日正式放寒假,2月27日正式开学。1月6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各种补习班,各区(县)教育局将加强检查,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在乌鲁木齐市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至2015年第一学期结束及寒假工作的通知》中,新疆都市报记者看到,对严禁学校补课的内容独立进行强调,其目的是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的负担,提倡各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或弹性寒假作业。

    1月10日,针对“禁补令”,记者采访了学生家长。“今年还没放假,孩子就让我给她找数学家教,我倒希望学校的老师能多给些指导。”在乌市一家企业上班的王先生的女儿上高二,他说,教育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切实际,为了高考,孩子哪敢松懈?

    采访中记者发现,年级越高,成绩中上等的学生及其家长的压力会越大,寒假期间,小学生的生活相比初中生、高中生轻松愉快,报班的小学生大多参加诸如作文、艺术、体育类的特长班,而初中、高中生更偏重提前上新课,为下学期打基础。

    针对个别学校违规补课的行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乌市教育局一直都对假期违规补课的行为进行严查,接到学生及家长的举报后,督察组将立刻前往进行查处。


  • 上一篇:同一账号反复退订火车票将被追查
  • 下一篇:7月新规来了!前三条就与你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