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李宏斌自
治区政协委员李宏斌接受采访。□本报记者张万德摄
□本报记者/赵西娅
“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要争取让更多的老百姓,尤其是困难群众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1月14日,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李宏斌就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做好城乡居民安居工作”这一要求,接受了记者专访。
“安居”是“乐业”之本,住房问题牵动着各族群众的心。近年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坚持安居惠民,扎实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让各族群众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
李宏斌介绍,2018年,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共完成28.2万户,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达到17.32万户,特别是南疆22个深度贫困县6.8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全部竣工。同时,在城镇棚户区改造方面,去年共完成47.09万套棚户区改造,让更多的城镇居民住进了新房。
“去年,国家开始实施2018至2020年三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自治区完成了47.09万套,占到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8%,这个力度是空前的。”李宏斌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抓住保障住房安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这一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在全疆推行农村安居工程,同时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力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谈到今年的城乡居民安居工作,李宏斌表示,今年农村安居工程将主要围绕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来推进,计划实施21.07万户农村安居工程,其中涉及全区4.74万户农村四类重点对象,1.32万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李宏斌说,通过今年的努力,我区农村安居工程特别是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将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今年计划完成14.69万套,届时将会有更多的城镇居民住上放心舒适的房子。